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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价格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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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出具价格认证书 | ||
办事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部门 |
略阳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 联系电话 |
0916-4829180 |
办理地点 |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狮凤路县政府大楼五楼520室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8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价格条例》 | ||
办理条件 |
合法的委托机构,符合价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证事项和范围。 | ||
办理材料 |
价格鉴定的相关材料。 | ||
办理程序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实物勘验;价格调查;价格测算;起草价格鉴(认)定、认证结论书。遇到中止或终止价格鉴(认)定、认证情形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机关。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签批《价格鉴(认)定、认证结论书》。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非刑事案件收费: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9〕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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