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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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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 ||
办事对象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 办理部门 |
略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 联系电话 |
0916-4820012 |
办理地点 |
各镇(办)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8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投诉电话 | 0916-4820715 | ||
办理依据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995年第24号) | ||
办理条件 |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许可 | ||
办理材料 |
1、名称; 2、经营地址、面积、范围; 3、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 ||
办理程序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办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备案登记。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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