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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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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 ||
办事对象 | 法人 | 办理部门 |
略阳县气象局 | 联系电话 |
0916-4828246 |
办理地点 |
略阳县中学路政务大厅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20日 | ||
承诺时限 | 10日 | ||
投诉电话 | 0916-4822326 | ||
办理依据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 ||
办理条件 |
1.提出书面申请。 2.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和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 3.施放气球的物体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 4.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 ||
办理材料 |
1.陕西省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活动申请审批表或悬挂系留气球活动申请审批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 3.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名单。 4.施放气球的作业场所及悬挂空间安全情况的勘察报告。 | ||
办理程序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按时办结。 4. 送达阶段责任:规定时间内通知取件,定期在本局政府网站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企业的监督检查,使其经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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