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
办事对象 | 个人、其他组织 | 办理部门 |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受委托) | 联系电话 |
0916-4822410 |
办理地点 |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狮凤路人力资源大厦四楼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8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个工作日 | ||
投诉电话 | 0916-4831659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办理条件 |
无 | ||
办理材料 |
无 | ||
办理程序 | 1.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 2.负责待遇审核发放;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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